發達國家垃圾分類得失及其對中國的鏡鑒
在綜述了發達國家垃圾分類開展進程的基礎上,分析了不同國家選擇不同分類方式和處理方式的原因,指出了廢物出口導向下發達國家垃圾分類體系存在的問題,進而總結了我國需要吸取的經驗教訓,為我國開展垃圾分類提出了建議。
近年來,我國不斷推進垃圾分類工作的深入開展,46個重點城市已逐步建成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并取得一定成效。日本、德國、美國、新加坡4個發達國家開展垃圾分類的歷程,從各自推行垃圾分類的背景、法律法規、主要理念及舉措、分類處理方式、取得的成效等角度總結歸納了發達國家開展垃圾分類的經驗,不同國家選擇不同的分類方式和處理方式的原因,指出廢物出口導向下發達國家垃圾分類體系存在的問題。
我國開展垃圾分類,應充分吸取發達國家的經驗教訓,按照各地垃圾產生特點、經濟發展水平和土地資源情況,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規章制度,選擇合理的分類方式和處理方式,明晰各環節責任主體,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優勢,建立垃圾分類智能化監管平臺,形成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中國模式。
日本:政府主導下的源頭分類
德國:政府與企業責任分擔的市場化運作
美國:源頭粗分基礎上的政府購買服務
新加坡:城市固廢統籌管理與集約化處理
發達國家及中國的政策對比和得失分析
發達國家基于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人口土地資源情況和政策理念原則,在不同的歷史階段選擇了不同的垃圾處理方式。
發達國家開展垃圾分類至今,已經各自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的垃圾分類標準。其中,日本分類標準最為細致,基本對每一細分類下的可回收物都進行單獨的回收處置。美國的分類標準最為寬松,可回收物基本依靠后續環節的二次分揀進行分類回收。德國的分類標準介于兩者之間,對一部分產量較大的可回收物進行專門的回收如廢紙、廢玻璃等。分類的程度對對于生活垃圾處理成本具有顯著影響。
廢物的出口轉移
長期以來,美國、日本、德國等發達國家都將國內產生的大量廢紙、廢塑料、廢金屬等出口至發展中國家,其為出口支付的費用遠低于將垃圾在國內進行處理的費用。因此,在部分低值可回收物的處理和利用方面,發達國家并未在國內建立起完整的再利用體系,而是通過廢物出口的方式將責任轉嫁給發展中國家,既減少了本國的資金投入,又減輕了本國的環境壓力。
中國從上個世紀80年代起,開始從發達國家進口廢紙、塑料等作為生產原料,在降低生產成本的同時還創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因此中國長期以來都是全球的廢物進口國。但是,隨著生態文明納入我國“五位一體”的社會主義建設總體布局,同時我國經濟正在從高速發展邁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禁止洋垃圾入境成為國家戰略。
中國禁止洋垃圾入境的政策對發達國家固體廢物管理系統產生了沖擊,對中國自身的再生資源回收系統建設也具有較大的啟示作用。
不管是出于一個負責任大國的立場,還是基于當前國際社會上對于廢物出口的態度,中國都不會采取大量出口廢物的方式來減輕自身的環境壓力。因此,中國需要在國際國內新的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形勢下,探索區域統籌、產業鏈接、行業協同的可回收物再生利用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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