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你回顧2020年備受關注的十大垃圾分類環保政策。
01《關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意見》
為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住建部等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到2020年底,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第一批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市力爭實現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基本全覆蓋,分類運輸體系基本建成,分類處理能力明顯增強;其他地級城市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機制。力爭再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法律法規制度體系;地級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全國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02《城市市容市貌干凈整潔有序安全標準(試行)》
為加強對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評價,提升城市管理精細化水平和治理能力,2020年12月18日,住建部制定了《城市市容市貌干凈整潔有序安全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
各地要認真做好《標準》的宣傳培訓工作,強化《標準》運用。要將《標準》納入城市綜合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廣泛應用于市容環境專項檢查、第三方評價和群眾滿意度評價等工作,確保《標準》與各項城市管理業務深度融合。積極組織示范道路、示范街區、示范小區創建活動,每年組織開展春季、秋季市容環境大掃除活動,引導社會廣泛參與,推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共同創造干凈、整潔、有序、安全的城市環境。
03《關于加快推進快遞包裝綠色轉型的意見》
2020年11月30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快遞包裝治理,推進快遞包裝綠色轉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進快遞包裝綠色轉型意見的通知。
到2022年,快遞包裝領域法律法規體系進一步健全,基本形成快遞包裝治理的激勵約束機制;制定實施快遞包裝材料無害化強制性國家標準,全面建立統一規范、約束有力的快遞綠色包裝標準體系。到2025年,快遞包裝領域全面建立與綠色理念相適應的法律、標準和政策體系,形成貫穿快遞包裝生產、使用、回收、處置全鏈條的治理長效機制;電商快件基本實現不再二次包裝,可循環快遞包裝應用規模達1000萬個,包裝減量和綠色循環的新模式、新業態發展取得重大進展,快遞包裝基本實現綠色轉型。
04《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
2020年4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了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新固廢法明確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強化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監督管理責任,完善了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危險廢物、建筑垃圾、農業固體廢物等污染環境防治制度,健全了保障機制,嚴格了法律責任。
05、《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的指導意見》
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是建筑垃圾治理體系的重要內容,是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重要舉措。做好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促進綠色建造和建筑業轉型升級。
2020年底,各地區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機制初步建立。2025年底,各地區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實現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排放量每萬平方米不高于300噸,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排放量每萬平方米不高于200噸。
06《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
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是重要的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加快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設施建設,補齊處理能力缺口,健全城鎮環境基礎設施,改善生態環境,提升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體系。
到2023年,具備條件的地級以上城市基本建成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全國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大幅提升;縣城生活垃圾處理系統進一步完善;建制鎮生活垃圾收集轉運體系逐步健全。
07《關于進一步做好城市環境衛生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鞏固疫情防控期間城市環衛各項工作成果,保障各地復工復產,弘揚城市環衛精神,推進城市環衛工作健康發展,住建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城市環境衛生工作的通知》。
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各地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和環衛作業單位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投入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全力保障城市整潔、守護公眾安全,取得了重要成績。特別是廣大一線環衛工人,發揚“寧愿一人臟,換來萬家凈”的精神,沐風櫛雨、盡職盡責、勇于擔當、不辱使命,成為疫情中的逆行者和城市中的暖人風景線。
08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污染控制技術規范(試行)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和指導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的環境管理,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收集、貯存、運輸、處理和處置過程的污染控制技術要求,適用于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收集、貯存、運輸、處理和處置過程的污染控制,可作為與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處理和處置有關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管理、清潔生產審核等的技術依據。
09《關于有序推進新增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為扎實推進城鎮生活垃圾保護生態環境的多重效益,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依據《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財建〔2020〕4號)、《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20〕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規劃選址工作的通知》(發改環資規〔2017〕2166號)等相關要求,現就有序推進新增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通知。
2020年1月20日后并網發電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含沼氣發電)項目為新增項目,國家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則,通過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繼續予以支持。于每年12月底前,匯總提出本地區下一年度擬申請補助資金的新增項目補貼需求并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項目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完成審批、核準或備案,并納入國家重大項目建設庫三年滾動計劃,全部機組可在年內完成并網發電。
10《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
為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保障公眾健康,維護生態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2020年1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公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
到2020年底,我國將率先在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得到推廣。